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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的通知

    发布时间:2025-10-23 13:20 浏览次数:167

    各企业: 

    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绿色工厂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工信厅节函〔2025〕390号)以及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川经信办函〔2025〕333号)有关要求,现就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; 

    一、总体要求 

    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申报工作包括国家级、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。申报采取自愿原则,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业或园区须严格对照评价标准,认真开展自评价,确保内容客观、真实、准确。本次按照“优中选优、宁缺毋滥”的原则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。 

    二、具体要求 

    (一)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。 

    1.新申报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。有意申报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(园区),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(https://green.miit.gov.cn,以下简称管理平台),如实自主完成申报表填报及自评价工作,并按要求提交有关佐证材料。申报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(园区),原则上应为已发布的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或通过2025年度省级评审的企业(园区),且不低于本地区已有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的平均水平。 

    2.现有国家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。现有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登录管理平台,企业(园区)对照最新评价要求开展自评价对标,并按要求提交相关佐证材料。现有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得分连续三年处于后5%的,将从现有名单中移出,实现有进有出。 

    (二)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。 

    有意申报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的企业(园区),应按照国家最新要求进行自评价(国家最新要求需登录管理平台查看,并提供相关指标的计算过程以及对应的支撑材料),按要求编写评价报告(附件1、2),于10月23日下班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、电子扫描版以及专用信用报告(可通过天府蓉易办平台下载打印)一并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局(高新国际广场A座1039外工位)。 

    三、工作要求 

    (一)本次申报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或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,分别填报附件3、4,并盖章报送至高新区发展改革局(高新国际广场A座1039外工位)。 

    (二)针对本次新申报的国家、省级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,要确保各项评价指标数据和佐证材料真实性、准确性、先进性,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将充分征求当地生态环境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等部门意见后,确定推荐名单。 

    (三)本年度新申报绿色工厂重点支持53个重点行业的企业(附件5)。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按照相应行业要求进行自评价;不属于重点行业的企业依据通则进行自评价。 

    附件:1.绿色工厂自评价报告(模板) 

    2.绿色工业园区自评价报告(模板) 

    3.2025年度国家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 

    4.2025年度省级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推荐汇总表 

    5.重点行业清单 

    (联系人:张老师,028-87359465,13438196716)

   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
    2025年10月22日

    附件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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